清償借款

日期

2025-02-27

案號

PTDV-113-訴-752-20250227-1

字號

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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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752號 原 告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勝宏 訴訟代理人 李邵軒 被 告 陳吳玉秋即陳厚廷之繼承人 訴訟代理人 陳誼瑩 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4月14日下午3時,在本 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茂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書記官   房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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