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5-03-10

案號

PTDV-114-司促-1479-20250310-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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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1479號 聲 請 人 即 債權 人 IHELP LEDING CORP. 法定代理人 FRANCUSCO L DALAUTA 上列聲請人與債務人YU STEPHANIE DE GUZMAN間請求發支付命令 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繳納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二、請提出利息滾入原本再生利息之依據(依民法第207條規定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或更正本件請求之聲明。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0 日 司法事務官 高于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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