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25

案號

PTEV-113-屏小-530-20241125-1

字號

屏小

法院

屏東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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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和解筆錄                 113年度屏小字第530號 原 告 鍾麗鵑 被 告 周文欣 住屏東縣○○市○○街00巷00號(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屏小字第530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 113年11月25日上午10時7分,在屏東地方法院屏東簡易庭屏簡第 一法庭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藍家慶 書記官 張彩霞 到庭和解關係人: 原 告 鍾麗鵑 被 告 周文欣 和解成立內容: 一、被告願給付原告新臺幣50,000元。 給付方法:自民國114 年5 月起,於每月20日給付新台幣3,000 元匯入原告指定帳戶(如附件)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以上筆錄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原 告 鍾麗鵑 被 告 周文欣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張彩霞 法 官 藍家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書記官 張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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