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等
日期
2024-12-11
案號
SCDM-112-金訴緝-22-20241211-1
字號
金訴緝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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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金訴緝字第22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周坤諺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周坤諺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 程序起訴,而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1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林秋宜 法 官 翁禎翊 法 官 郭哲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1 日 書記官 戴筑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