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侵占罪

日期

2025-01-10

案號

SCDM-113-易-1117-20250110-1

字號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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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1117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邱靜茹 住○○市○○區○○路000巷0弄0○0號0 樓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 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0 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崔恩寧 法 官 江宜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0 日 書記官 蕭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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