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日期

2025-02-20

案號

SCDM-114-易-24-20250220-1

字號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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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易字第24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周政均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自 白犯罪,本院認為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黃翊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書記官 賴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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