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5-03-12
案號
SCDV-113-司促-12756-20250312-2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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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12756號 債 權 人 馨琳揚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明良 債 務 人 陳竣翔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2月7日所為 之支付命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 文 原支付命令原本、正本附表欄中漏列附表之記載,應更正為「如 下列附表」。 理 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 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倩影 附表: 113年度司促字第012756號 編號 請求金額 利息起算日 年利率 備註 (新台幣) (至清償日止) (%) 001 14,627元 107年2月2日 5 002 10,634元 107年1月2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