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免責

日期

2024-11-07

案號

SCDV-113-消債聲免-6-20241107-1

字號

消債聲免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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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聲免字第6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張如琪 上列聲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免責事件,聲請人提起本件 聲請時未據繳納聲請費新臺幣1,000 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 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7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7 日 書記官 郭家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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