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29

案號

SCDV-113-訴-658-20241129-2

字號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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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訴字第658號 原 告 周大偉 訴訟代理人 林育生律師 複 代理人 蔡金峰律師 被 告 許凱傑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1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肆拾伍萬元,及自民國一一三年七月六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十分之三,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但被告以新臺幣肆拾伍萬元為原 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原告與訴外人林芳柔於民國108年3月14日結婚, 現婚姻關係存續中。被告明知林芳柔係有配偶之人,竟自112年6月間起,假借與林芳柔有業務往來之便,持續與林芳柔聊天互動,不僅以「老公」、「老婆」、「寶貝」親暱互稱,甚至發生多次性行為,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原告精神上受有相當之痛苦,故請求被告賠償慰撫金新臺幣(下同)150萬元。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15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㈡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林芳柔向伊要了很多錢,伊依林芳柔指示匯款至 指定之金融帳戶,竟為原告之金融帳戶。林芳柔稱與原告感情不好要離婚,結果根本沒有。原告與林芳柔共謀詐騙伊,原告從頭到尾均知情,伊並未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原告主張其於108年3月14日與林芳柔結婚,現婚姻關係存續 中一節,業據其提出戶口名簿為證(本院卷第25頁),且為被告所不爭執,堪信為真實。 四、得心證之理由:  ㈠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次按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2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3項亦有明文。  ㈡觀諸被告與林芳柔間如附表一至二所示之通訊軟體Facebook Messenger、LINE對話紀錄,可見2人互相傳送明顯具有性意涵之文字內容,且由該等對話內容可知被告與林芳柔互以「老公」、「老婆」相稱,2人除多次相互傳達愛意外,並有親吻及為猥褻、性交行為之情形,實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超出通常人際互動界線,無從為社會通念予以容忍,已達破壞原告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而屬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另被告自陳:對於對話紀錄之真正性沒有爭執,是真的等語(本院卷第89頁),且對於原告主張被告明知林芳柔為有配偶之人一節,未見被告予以爭執,再觀諸被告提出之對話紀錄,可見被告向林芳柔表示:「妳結婚後妳找過幾個」等語(本院卷第91頁),足認被告確實明知林芳柔為有配偶之人,是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請求被告賠償慰撫金,核屬有據。  ㈢被告雖抗辯:原告把配偶當作騙人的工具,怎麼會侵害配偶 權,匯款帳號怎麼會是原告的帳號云云。然原告主張:該原告之金融帳戶帳號是林芳柔在使用,因為林芳柔的帳號在該段時間被通報為警示帳戶,一直無法解除等語(本院卷第163頁),且給付金錢之原因多端,自難僅以被告有匯款至林芳柔指定之金融帳戶,即遽認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未受侵害。是被告此部分抗辯,應無可採。  ㈣被告另抗辯:民法規定事前知悉與事後原諒並不構成侵害配偶權;4月知情5月還跑去大陸玩合理嗎云云(本院卷第89頁),並提出原告與林芳柔於5月5日至大陸遊玩之社群軟體Instagram照片為證(本院卷第203至205頁)。惟據原告主張:113年4月間被告、林芳柔因故鬧翻,被告竟前來原告與林芳柔之住所吵鬧,原告至感莫名,經質問林芳柔後,林芳柔坦承外遇事實,始知上情;沒有事前知悉,也沒有事後原諒等語(本院卷第9、90頁),既否認有事前知悉或事後原諒之情形,衡以原告與林芳柔結婚多年,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有戶口名簿在卷可憑(本院卷第25頁),出國遊玩之考量因素甚多,尚難僅憑原告知悉配偶外遇後仍共赴外地旅遊,即可逕認原告事後原諒,故難認有何原告事前知悉或事後原諒之情形。  ㈤按精神慰撫金之多寡,應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與加 害之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其金額是否相當,自應依實際加害情形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及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關係決定之。查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受被告不法侵害,且情節重大,足認原告精神上受有相當之痛苦。審酌兩造於112年度財產所得申報資料(本院限閱卷第9至17頁),綜合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並考量原告遭被告以前述方式侵害所受之精神上痛苦程度,認被告賠償慰撫金以45萬元為適當;逾此範圍之請求,則屬無據。 五、綜上所述,原告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段 、第3項規定,請求被告給付45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3年7月6日起(本院卷第53頁)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上開範圍所為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判決所命被告給付之金額未逾50萬元,依民事訴訟法第38 9條第1項第5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職權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准被告供擔保後免為假執行。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失所依據,應予駁回。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防方法及所提證據,經本院 斟酌後,核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予逐一論駁。至被告雖聲請通知林芳柔到庭作證,然由如附表一至二所示之對話紀錄,已足認定被告故意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故無通知之必要,併此敘明。 八、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楊子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 20 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洪郁筑 附表一: 編號 Facebook Messenger對話內容 卷證出處 1 被告:那我幫你打針 林芳柔:不用啦,我今天在家休養就好 被告:用肉棒幫你注射 本院卷第27頁 2 被告:月經來了不能打炮 林芳柔:你要玩可以玩呀 林芳柔:只能在廁所 被告:就忍很久上次就不要 林芳柔:這次是真的只能在廁所 被告:禮拜一要去牽車 被告:我要在外面的廁所 林芳柔:我生理期,一定要在飯店,不然會噴的到處都是 被告:好喔 本院卷第30頁 3 林芳柔:我要是懷孕,你一年沒辦法碰我,你可以嗎 被告:懷孕也要幹老婆啊 被告:生第二胎就比較好了吧 被告:(傳送懷孕做愛姿勢建議圖片) 被告:我想要老婆懷孕的時候玩 本院卷第31頁 4 林芳柔:我愛你,凱傑 被告:我愛你,芳柔 被告:好想跟老婆愛愛 林芳柔:我真的好愛你 被告:老婆很久沒打炮 被告:我也很愛老婆 被告:喜歡跟老婆做愛 林芳柔:我也喜歡和你做 被告:想要每天跟老婆做 被告:老婆小穴很濕肉棒很爽很舒服 林芳柔:我生理期還是沒來 被告:那驗一下 被告:想跟老婆生寶寶 本院卷第31頁 5 林芳柔:老公,今天你要幹嘛呢 被告:去幹老婆 林芳柔:你就很壞 被告:你就不給我幹了 林芳柔:我哪有 被告:肉棒很硬 被告:想每天幹老婆 林芳柔:你慾望就很強 本院卷第32頁 6 林芳柔:本來想在車上幫你 被告:你要吸出來吃下去啊 林芳柔:你就很壞 被告:就很濃很多想給老婆吃 被告:累積很久了 林芳柔:好啦,滿足你 被告:幫老婆補一下 被告:老婆這麼好喔 被告:還想顏射老婆 本院卷第32頁 7 被告:乖 被告:老婆 被告:因為太久沒被我幹 被告:運氣不好 林芳柔:你很壞 林芳柔:我們已經一個月沒做了 被告:你就很忙啊 被告:很久沒跟老婆打了 被告:好想跟老婆愛愛 本院卷第33頁 附表二: 編號 LINE對話內容 卷證出處 1 被告:我那天有聞到一點味道那時候應該就有感染了忘記跟妳講 林芳柔:那你怎麼不講 被告:太累睡起來忘記了 林芳柔:真是尷尬 被告:女生很正常 林芳柔:我現在就是很不舒服 被告:尿道感染喔 被告:還是陰道 林芳柔:陰道 被告:有分泌物嗎 林芳柔:一點點而已 被告:吃一個禮拜藥就會好了吧 林芳柔:對啊,基本上是,有開塞劑,口服藥 被告:塞劑很有效 被告:妳之前有感染過 林芳柔:有,在南京的時候 被告:那很久了 林芳柔:對啊 被告:那是我害的 林芳柔:嚴格來說,是 被告:那不能愛愛了 被告:要禁慾 林芳柔:到底是你喜歡做愛完不洗澡 被告:我又沒有不洗澡就愛愛 被告:那應該是我被感染 被告:妳都馬上洗 被告:做完要多喝水尿尿 林芳柔:男人哪可能被感染 被告:好啦 被告:我洗 林芳柔:我講你才在說要洗 林芳柔:那你之前那個習慣真的是不好 被告:知道 本院卷第11頁 2 林芳柔:你做愛就不會速戰速決 被告:妳不是嫌快 林芳柔:你還可以再慢點 被告:現在膩了不想跟我玩了就嫌久 被告:是要多慢 被告:又在那嫌 被告:跟別人玩都最久 林芳柔:放屁 被告:好的 林芳柔:我和你最久 被告:放屁 林芳柔:真的呀 被告:不是跟別人很合 林芳柔:我和你最合 本院卷第12頁 3 林芳柔:你前天晚上折騰我 被告:哪有 被告:妳在做夢 林芳柔:吵完架還要做愛 被告:沒有啊 被告:妳做春夢喔 林芳柔:你忘了你碰我 被告:妳才忘了 被告:做愛跟肩膀有什麼關係 林芳柔:痠痛 被告:而且又沒做完 被告:妳說肚子痛 被告:躺著也會痠痛 林芳柔:會呀 被告:妳就老人 林芳柔:老人個鬼 被告:因為我拉妳手吧 被告:妳就老人鬼 被告:幫妳按摩啊 林芳柔:你今天要幹嘛 被告:買壯陽藥玩老婆 本院卷第12頁 4 林芳柔:我和你同房之後,就是黃體破裂 被告:醫生說的喔 林芳柔:但是我吃藥流產,沒有流乾淨 林芳柔:所以,繼續回診 林芳柔:一個禮拜回診一次 林芳柔:我懷孕指數有下降 被告:所以沒懷孕 林芳柔:沒有 被告:那就好 本院卷第13頁 5 被告:妳是不是欠幹 林芳柔:我本來就是被你幹 被告:死騷貨 林芳柔:你再說一次 被告:不給我幹我要去幹別人了 林芳柔:你就慾望那麼強 被告:不行喔 被告:妳還不是一樣 被告:好意思說我 林芳柔:醫生說,要血流乾淨了才行 被告:好呀 被告:我先幹別人 林芳柔:去呀 林芳柔:(您已取消通話) 被告:好呀 被告:要去了掰掰 林芳柔:去哪 被告:幹別人啊 林芳柔:打死你 被告:行 林芳柔:你可以跪安了 被告:滾 被告:我要去幹老婆屁屁 被告:掰掰 林芳柔:血沒流完,都不能做愛 被告:可以 林芳柔:做愛做到進醫院 被告:都我錯唄 林芳柔:第一次 被告:我就太長了唄 被告:肉棒頂太深撞破了唄 林芳柔:那時候真的是好痛 被告:跟老婆就不合唄 被告:老婆適合短雞雞 林芳柔:你這樣講對嗎 被告:那我切短一點唄 被告:以後不能插穴穴 林芳柔:那好痛喔 被告:買貞操帶給老婆戴 林芳柔:啥 被告:這樣想插也不能插了 本院卷第14頁 6 林芳柔:玩玩具,和你是第一次 被告:妳跟別人也很多第一次就願意 林芳柔:那也要看什麼嘛,玩具那個我真的太敏感了 被告:玩玩具根本就沒完成 被告:我想讓老婆高潮啊 林芳柔:我確實很敏感 被告:愛妳才想讓妳高潮不然我就自己爽就好 被告:那我把妳綁起來就不會逃走 被告:很敏感應該很容易高潮啊怎麼沒高潮過 林芳柔:震動到一個點的時候,那種酥麻感我受不了 被告:那很爽不是就忍一下有什麼關係 林芳柔:就受不了 被告:妳不是說要配合就不要理由這麼多 林芳柔:我知道啊,下次配合 被告:受不了就把妳綁起來 被告:那就看妳表現怎麼樣 林芳柔:老公,被你在床上寵的感覺真好 被告:因為我愛老婆想讓老婆舒服啊 林芳柔:我很享受那種被你疼愛的感覺 被告:就沒什麼機會跟老婆做愛沒辦法多磨合 林芳柔:老公,憋壞了吧 被告:我想要每天跟老婆睡每天幹老婆 被告:累積很多對老婆滿滿的愛 被告:我就想把滿滿的愛都射給老婆看老婆吃下去就很滿足啊 林芳柔:下次吃下去,滿足你 被告:妳就不願意接受我的愛 林芳柔:接受 被告:老婆都不知道我真的很愛老婆 林芳柔:怎麼會不接受 林芳柔:我能夠感受得到 林芳柔:所以和你在一起,很幸福,你也很照顧我 被告:那全部的愛都射給老婆要全部吃下去不能浪費我對老婆的愛 林芳柔:好,全部吃下去 被告:我就跟那些男人不一樣我都全心全意對老婆都不相信我 林芳柔:我相信你 被告:我得不到老婆的全部所以才這麼生氣 林芳柔:我感受得到,你事事為我著想 林芳柔:我明白,冷靜下來我也理解你 被告:那老婆答應願意對我全心全意了嗎 林芳柔:願意 本院卷第15頁 7 被告:妳就天生適合被插不會痛 被告:(貼圖) 林芳柔:屁啦 被告:我就很想插老婆的屁眼嘛 被告:看到老婆的屁眼就很興奮 被告:從後面插老婆小穴的時候都看到屁眼在收縮就很受不了 被告:肛交保證會讓老婆很舒服的 被告:老婆好想要 林芳柔:好啊 林芳柔:那我試試 被告:龜頭都流汁了 被告:那老婆回台灣我們第一次做愛就來玩好不好嘛 被告:龜頭都濕濕的了好想幹老婆 林芳柔:好 林芳柔:你好壞 被告:好愛老婆 被告:一直流汁 林芳柔:我回去讓你愛 被告:很愛老婆就想跟老婆做愛越做越愛 林芳柔:好啊 林芳柔:我也喜歡和你做 被告:我是因為愛老婆才跟老婆做愛 被告:不是為了做愛才跟老婆做愛 林芳柔:我知道 被告:老婆就很壞讓我這麼愛 被告:本來不想這麼愛老婆的 林芳柔:那不然你想幹嘛 林芳柔:不那麼愛 被告:因為我佔有慾很強就會吃醋會生氣 被告:就在一起開心就好啊 被告:還是有愛但是不能太愛 被告:越在意就會生氣我就不想生氣 被告:生氣很累 被告:剛在一起妳不是有說妳對我好像沒什麼魅力我都沒有很想碰妳 被告:因為我就怕太愛老婆就會常吵架 林芳柔:那為什麼還是碰了 被告:不然妳不想我碰妳 被告:因為就越來越愛老婆就越想得到老婆 林芳柔:我是問你這個 被告:妳就害羞我看妳好像沒很喜歡做愛 被告:後來都是妳主動啊 被告:越來越愛老婆就越來越想碰老婆 被告:怕跟老婆一直做愛會越來越愛老婆所以要克制 本院卷第16頁 8 林芳柔:你第一次碰我 林芳柔:你是心不甘情願還是心甘情願 被告:怎樣 被告:又扯到那 被告:有什麼關聯 林芳柔:因為你下午的時候說,不太想碰我 被告:妳自己說的啊 被告:妳說妳是不是對我沒有魅力 林芳柔:我那時候確實覺得 被告:因為妳什麼都說不要就冷掉了啊 被告:又我 林芳柔:可是第一次約會,你還是主動牽我手 被告:不然咧 林芳柔:但是接吻還是我主動 被告:忘了 林芳柔:進房間我主動坐你腿上親你 被告:我叫妳一起泡澡妳就不要 林芳柔:我害羞 被告:那主動親就不害羞 被告:妳毛就很多 林芳柔:光身體我當然會害羞 被告:第一次完第二次就馬上放開 被告:妳就很極端 林芳柔:因為親熱過了嘛 被告:知道了 本院卷第17頁 9 被告:可是我想內射老婆 林芳柔:我回台灣去問避孕環 被告:那為什麼以前不避孕都不會懷孕 林芳柔:你指的是? 被告:妳之前每一個不是都沒避孕 被告:怎麼我跟老婆沒做過幾次就懷孕 林芳柔:我之前吃過藥 本院卷第18頁 10 林芳柔:媽的,我下面濕了 林芳柔:被你講 被告:我看 被告:多濕 林芳柔:(照片) 林芳柔:你弄的 被告:老婆的每個洞嘴巴小穴屁眼我都想用肉棒塞滿讓老婆爽 被告:很濕欸好想舔 林芳柔:就很濕 被告:淫水都沾到毛了 林芳柔:我也是被你舔的很爽 被告:老婆毛就很多性慾很強 林芳柔:你嘴巴很厲害 林芳柔:我很喜歡被你舔 被告:沒舔過幾次吧 林芳柔:還是有 被告:好想舔老婆穴穴跟屁眼 林芳柔:你就很會挑逗 被告:老婆把毛除掉就更好吃 被告:穴穴很美想整個露出來看更清楚 林芳柔:那你就全部看光了 被告:我喜歡欣賞老婆的穴穴 被告:看了很興奮有幸福感 林芳柔:你好煩喔,弄的我好濕 被告:因為我很愛老婆啊講的都是實話 被告:很喜歡跟老婆做愛 林芳柔:我也喜歡和你做 被告:跟老婆有愛做起來更爽 林芳柔:最好是一進房間就熱吻直接來 被告:那下次穿裙子不要穿內褲直接來 被告:老婆就很濕不用什麼前戲 林芳柔:我有和你出去穿過一次裙子 林芳柔:裡面穿丁字褲 被告:就想直接被上 林芳柔:記得嗎 林芳柔:你直接就來 被告:有啊 被告:然後射嘴巴啊 林芳柔:對啊 林芳柔:丁字褲直接來 被告:妳就很淫蕩直接叫我射嘴巴 被告:很興奮 林芳柔:我們也是一進房間我就挑逗你 被告:這麼猴急 本院卷第19頁 11 林芳柔:第一次碰我的時候,是什麼感覺 被告:沒老婆不知道要怎麼辦了 林芳柔:我會一直在 被告:老婆很漂亮很白皮膚很好身材很好啊 被告:無可挑剔 被告:奶又大穴穴又很濕很緊 被告:我就很舒服很快就射了 林芳柔:你就很會形容 被告:實話實說 林芳柔:不要講了啦 被告:遇到老婆就很幸運 林芳柔:受不了 林芳柔:越講越濕 被告:老婆我好愛妳喔 林芳柔:我都想自己來了 被告:想每天跟老婆做愛 被告:跟老婆親親喇舌很舒服 林芳柔:那我連睡衣都不用穿了 林芳柔:好煩喔 林芳柔:你知道和你接吻會上癮嗎 林芳柔:你技術也好 被告:老婆也很會親 林芳柔:幾下魂就勾沒了 被告:舌頭很靈活 林芳柔:你看我們上次去開房間 林芳柔:我在浴室就一直親你 被告:就月經來不然就可以玩更久 林芳柔:根本捨不得分開 林芳柔:月經來你還不是要了我 被告:妳叫我插的 林芳柔:因為實在受不了 被告:就很久沒做 林芳柔:真的很久,碰你就淪陷了 本院卷第20頁 12 被告:很愛老婆就想跟老婆做愛越做越愛 林芳柔:好啊 林芳柔:我也喜歡和你做 被告:我是因為愛老婆才跟老婆做愛 被告:不是為了做愛才跟老婆做愛 林芳柔:我知道 被告:老婆就很壞讓我這麼愛 被告:本來不想這麼愛老婆的 林芳柔:那不然你想幹嘛 林芳柔:不那麼愛 被告:因為我佔有慾很強就會吃醋會生氣 被告:就在一起開心就好啊 被告:還是有愛但是不能太愛 被告:越在意就會生氣我就不想生氣 被告:生氣很累 被告:剛在一起妳不是有說妳對我好像沒什麼魅力我都沒有很想碰妳 被告:因為我就怕太愛老婆就會常吵架 林芳柔:那為什麼還是碰了 被告:不然妳不想我碰妳 被告:因為就越來越愛老婆就越想得到老婆 林芳柔:我是問你這個 被告:妳就害羞我看妳好像沒很喜歡做愛 被告:後來都是妳主動啊 被告:越來越愛老婆就越來越想碰老婆 被告:怕跟老婆一直做愛會越來越愛老婆所以要克制 林芳柔:那你現在克制不了了 被告:現在不想忍了想一輩子跟老婆在一起疼老婆 被告:跟妳一樣克制不了不行喔 林芳柔:那為什麼我第一次去找你,你還是碰了我 被告:不然床上不合妳可以喔 被告:老婆在大陸都跟老婆聊一個月了忍這麼久了 林芳柔:那可以推託 被告:沒性生活怎麼能長久 被告:我又不行沒性生活 被告:我這麼色這麼有用 被告:妳在大陸一直說妳很想要我不碰妳還是男人嗎 被告:我又不是竹科工程師 被告:都去開房間了還不碰有病喔 被告:那不碰妳會不會以為我陽痿 林芳柔:哈哈 林芳柔:你多久沒有了,碰我之前 被告:忘了啦 被告:一陣子吧不然怎麼會第一次跟老婆愛愛這麼快就射 本院卷第21頁 13 被告:每天幹老婆都幹不膩 被告:跟老婆一起生活一定很甜蜜 林芳柔:你就不能沒有性生活 被告:我就性慾很強每天都想要 被告:老婆不想每天被我幹喔 被告:妳是不是跟人家住都每天 被告:(貼圖) 林芳柔:沒有 被告:那妳跟我住要每天 林芳柔:你以前也是每天? 被告:不然咧 林芳柔:哪有那麼好的精神 被告:為什麼沒有 林芳柔:工作忙,哪可能 被告:我很有用啊 被告:晚上就是要打炮才有動力工作 林芳柔:那你空窗期怎麼辦 被告:沒女人慾望就會降低啊 被告:現在有老婆又激起我的慾望 被告:太久沒打炮就會憂鬱 林芳柔:我看你最近是有點鬱悶 被告:打炮可以分泌多巴胺治憂鬱 林芳柔:所以你以前憂鬱症這樣治療? 被告:應該吧 被告:因為有愛跟老婆做愛效果更好 林芳柔:你現在還憂鬱 被告:因為見不到老婆 被告:做愛跟打炮不一樣一個有愛一個沒愛 被告:沒愛就很空虛 林芳柔:那你有空虛的時候? 被告:我想跟老婆好好做愛增進感情 林芳柔:我們感情很好 被告:我想要老婆是我一個人的 林芳柔:我之後就是你一個人的,搶不走 被告:還好久喔 林芳柔:這段感情得來不易,要好好珍惜,不可以說彼此傷害的話 被告:知道了 被告:我之後改進 被告:我好愛老婆 林芳柔:我也很愛你 被告:愛到想到老婆肉棒就會硬 被告:很久沒這樣這麼愛一個人 林芳柔:那你之前這樣愛的人是誰 被告:我只剩老婆了 本院卷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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