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2-16
案號
SCDV-113-除-180-20241216-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80號 聲 請 人 陳莘茹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14日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遺失,前經 聲請本院113年度司催字第67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本院網站在 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 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股票,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67號公示催 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7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 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潘韋廷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 書記官 陳佩瑩 附表:股票 113年度除字第000180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90-NX-12775-2 1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