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26
案號
SCDV-113-除-218-20241126-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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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218號 聲 請 人 旭日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鉦皓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支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支票,因遺失,前經 聲請本院以113年司催字第134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 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為此聲 請宣告該表所載支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支票,經本院以113年司催字第134號公示催告 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9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 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楊明箴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書記官 郭家慧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218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新台幣) 001 旭日物流有限公司林鉦皓 芎林鄉農會 111年10月31日 100,000元 118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