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12

案號

SCDV-113-除-226-20241112-1

字號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226號 聲 請 人 楊美蓁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 附表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27號 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法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 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27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0月2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2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鄭政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               書 記 官 黃志微 附表:股票 113年度除字第00022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669126 1 426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