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完結展期

日期

2025-03-17

案號

SCDV-114-司司-46-20250317-1

字號

司司

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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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司字第46號 聲 請 人 張錫麟即智勝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清算完結展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智勝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完結期限,准予展延至民國一 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止。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六個月內完結清算   時,清算人得申敘理由,向法院聲請展期,公司法第87條第   3項定有明文。上開規定,於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   同法第334 條亦有明定。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於民國113年9月25日就任為智勝 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經本院113年度司司字第212 號准予備查在案,茲因未及於期限內了結現務,且適逢過年期間,為此聲請准予展期等語。 三、經查,本件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業經本院依職權調閱上開卷   宗核閱屬實。本件聲請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准其完結清算   期限自114年3月25日起展延六個月至114年9 月25日止。爰 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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