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01
案號
SLDM-113-原附民-32-20241101-1
字號
原附民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原附民字第32號 原 告 陳政輝 被 告 賴秀華 上列被告賴秀華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3年度原訴字第37 號),經原告陳政輝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 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 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蔡守訓 法 官 梁志偉 法 官 郭書綺 (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