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風化

日期

2024-11-27

案號

SLDM-113-訴緝-13-20241127-1

字號

訴緝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緝字第13號 公 訴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張峰益 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緝字 第138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本件被告張峰益因妨害風化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 被告於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 易判決處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楊秀枝                  法 官 鄭欣怡                  法 官 謝當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鄭莉玲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7  日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