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1-14

案號

SLDM-113-附民-949-20250114-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949號 原 告 鮑長枝 被 告 陳力宇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訴字第509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 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理 由 一、按法院認附帶民事訴訟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 審判者,得以合議裁定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本件被告陳力宇被訴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原告鮑長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有前項情形,爰依上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4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 法 官 雷雯華                    法 官 葉伊馨                    法 官 李欣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品妤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1  日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