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沒收

日期

2025-01-13

案號

SLDM-114-單禁沒-4-20250113-1

字號

單禁沒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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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單禁沒字第4號 聲 請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宏森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2年度毒偵字 第2036號、113年度毒偵字第68號、113年度毒偵字第743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3年度聲沒字第20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本案被告黃宏森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 件,經依本院113年度毒聲字第35號裁定送法務部○○○○○○○○附設勒戒處所執行觀察、勒戒後,認有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113年5月16日執行完畢釋放轉執行另案有期徒刑,有該所113年5月15日新戒所衛字第11307003210號函(聲請書漏載函文字號,應予補充)送之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證明書及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評估標準紀錄表、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下稱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釋票、法務部單一窗口查詢被告完整矯正簡表資料存卷可憑,經該署檢察官於113年6月4日以112年度毒偵字第2036號、113年度毒偵字第68號、113年度毒偵字第743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而被告於112年11月6日為警扣得之白色透明晶體2袋(驗前含袋總毛重0.8750公克,驗前總淨重0.4420公克,驗餘總淨重0.4415公克),均為被告所有,經鑑驗結果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定書(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存卷可憑;113年2月26日為警扣得之玻璃球吸食器1組,亦為被告所有,經鑑驗結果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定書(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附卷可考,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又查獲之第一、 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刑法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次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得諭知沒收並銷燬之者,以查獲之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為限,固不及於毒品之外包裝、吸食器及分裝匙等工具;然若毒品本身已經微量附著器具內,無從析離,該器具自應隨同毒品一併沒收銷燬(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6213號判決參照)。 三、經查:  ㈠被告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本院以113年度毒聲 字第35號裁定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113年5月16日釋放出所,轉執行另案有期徒刑,嗣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以112年度毒偵字第2036號、113年度毒偵字第68號、113年度毒偵字第743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本院刑事裁定、該案不起訴處分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並經本院核閱上開卷宗無訛。  ㈡被告於113年度毒偵字第68號案件中遭查扣如附表編號1所示 之物,均經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其於113年度毒偵字第743號案件中遭查扣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物,亦經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有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毒品成分鑑定書在卷可稽,足證上開扣案物皆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列之第二級毒品,均為禁止持有之違禁物無訛。又用以盛裝上開毒品之包裝袋共2個、玻璃球吸食器1組,因沾附有該盛裝之毒品而難以完全析離,揆諸前揭說明,均應整體視為查獲之毒品,既屬違禁物,故不問屬於犯人與否,均應予宣告沒收銷燬之。從而,聲請人據此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於法有據,應予准許。至鑑驗用罄之毒品部分,業已滅失,爰均不另宣告沒收銷燬,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 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3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楊舒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黃壹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3  日 附表: 編號 名稱 備註 ⒈ 白色或透明晶體2袋(保管字號為士林地檢署113年度安保字第00017號) 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12年11月24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士林地檢署113年度毒偵字第68號卷第45頁)。 ⒉結果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總毛重0.8750公克、總驗餘重0.4415公克)。 ⒉ 玻璃球吸食器1組(保管字號為士林地檢署113年度保管字第001065號) 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13年3月15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士林地檢署113年度毒偵字第743號卷第39頁)。 ⒉經乙醇沖洗,結果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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