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遺產

日期

2024-10-08

案號

SLDV-113-家補-439-20241008-1

字號

家補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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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家補字第439號 原 告 A01 訴訟代理人 周雅文律師 黃柏榮律師 上 一 人 複 代理人 侯怡帆律師 被 告 A02 訴訟代理人 郭睦萱律師 複 代理人 林沛彤律師 被 告 A03 A04 共 同 代 理 人 A02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10日內,補繳裁判費新臺幣11萬6,984元, 逾期未補繳,即駁回其訴。   理 由 一、家事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者外,準用民事訴訟法之   規定,家事事件法第51條定有明文。原告之訴,有起訴不   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   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參照。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   第77條之13之規定繳納裁判費,此為必須具備之程式。又民 法第1164條所定之遺產分割,既係以遺產為一體,整個的為分割,並非以遺產中各個財產之分割為對象,則於分割遺產之訴,其訴訟標的價額及上訴利益額,自應依全部遺產於起訴時之總價額,按原告所占應繼分比例定之(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228號裁定意旨參照)。 二、本件原告起訴請求分割被繼承人甲○○○之遺產,原告應繼分 為1/4 ,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依全部遺產於起訴時之總價額,按原告所占應繼分比例定之,依卷附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遺產稅免稅證明書所示為新臺幣(下同)4771萬2,417元(見本院卷第59頁),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1192萬8,104元(計算式:47,712,417×1/4,元以四捨五入),依前揭規定及說明,應徵裁判費11萬6984元,限原告於主文所示期間內如數補繳,如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 三、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8   日         家事第一庭法 官 王昌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 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若經合法抗告,命 補繳裁判費之裁定,並受抗告法院之裁判)。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8   日              書記官 楊哲玄         附表一:被繼承人甲○○○之繼承人、應繼權利比例 編號 繼承人 應繼權利比例 1 A01 1/4 2 A02 1/4 3 A03 1/4 4 A04 1/4 附表二:被繼承人甲○○○之遺產 (一)不動產 編 號   地號或建號  權利範圍 金額  1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 1/8 330萬0,750元  2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 1/8 89萬6,500元  3 新北市○○區○○段000地號 全部 168萬8,000元  4 臺北市○○區○○段○○段000○號建物(門牌號碼:臺北市○○區○○里○○路○段00巷0弄00號4樓) 1/2 5萬2,800元  5 新北市○○區○○里○○路000巷00號之6建物(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全部 20萬2,500元 備註 (一)不動產登記謄本見本院卷第93至104頁。 (二)已辦畢繼承登記。 (二)存款   編 號 金 融 機 構   金  額 1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140萬元 2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54萬4,006元 3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70萬元 4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200萬元 5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200萬元 6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100萬元 7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130萬元 8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30萬元 9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120萬元 10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130萬元 11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250萬元 12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250萬元 13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30萬元 14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40萬元 15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250萬元 16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150萬元 17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50萬元 18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66萬8,696元 19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70萬元 20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130萬元 21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160萬元 22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60萬元 23 華南商業銀行南港分行0000000000 118萬9,432元 24 彰化商業銀行松山分行000000000000 4,542元 25 中華郵政公司南港港三郵局00000000000000 216元 26 聯邦商業銀行松江分行000000000000 1,281元 備註 見本院卷第59至61頁。 (三)其他 編號      內      容 金額 1 儲值卡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 250元 2 國泰世華銀行館前分行E型第184號保管箱 463萬2,520元 3 現金 893萬0,9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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