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價金等

日期

2025-02-12

案號

SLDV-113-補-235-20250212-1

字號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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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235號 原 告 聯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永義 訴訟代理人 張睿文律師 一、上列原告與被告王永慶、王永正、王永慧、王永旭間請求返 還價金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按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以一訴附帶請求其起訴後之孳息、損害賠償、違約金或費用者,不併算其價額,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第1項、第2項、第77條之2第1項本文、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是以一訴附帶請求起訴前之孳息、損害賠償、違約金或費用者,於計算訴訟標的價額時,仍應併算其金額。查本件原告起訴聲明請求被告王永慶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228萬9,732元,及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5計算利息金額欄所示金額,分別自起始日欄之日期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被告王永正應給付原告229萬4,419元,及其中如附表編號6至11計算利息金額欄所示金額,分別自起始日欄之日期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被告王永慧應給付原告300萬5,386元,及其中如附表編號12至14計算利息金額欄所示金額,分別自起始日欄之日期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被告王永旭應給付原告300萬5,386元,及其中如附表編號15至17計算利息金額欄所示金額,分別自起始日欄之日期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依修正後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第2項規定,原告請求至起訴前1日即113年2月6日之利息(詳如附表所示),應併算其價額,故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1,469萬4,698元【計算式:(2,289,732+2,294,419+3,005,386+3,005,386)+4,099,775=14,694,698】,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4萬1,36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二、至原告另以王治民、王浩民、張耀愛為被告請求返還價金部 分,因王治民、王浩民、張耀愛依序於原告113年2月7日起訴前之107年7月28日、112年9月6日、108年12月10日死亡,均無訴訟上之當事人能力,原告以該等死亡之人為被告起訴,於法不合,無從命補正,併此敘明。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2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瓊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如不服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 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若經合法抗告, 命補繳裁判費之裁定,並受抗告法院之裁判)。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2 日 書記官 劉淑慧 附表 編號 被告 計算利息金額(元) 起始日 終止日 給付基數 年息 金額 (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1 王永慶 227萬9,000 108年3月1日起 113年2月6日 (4+343/366) 5% 56萬2,589 2 2,693 102年11月29日 113年2月6日 (10+70/366) 5% 1,372 3 2,693 103年12月1日 113年2月6日 (9+68/366) 5% 1,237 4 2,675 108年5月24日 113年2月6日 (4+259/366) 5% 630 5 2,671 109年6月15日 113年2月6日 (3+237/366) 5% 487 6 王永正 227萬9,000 108年3月1日 113年2月6日 (4+343/366) 5% 56萬2,589 7 2,693 102年11月29日 113年2月6日 (10+70/366) 5% 1,372 8 2,693 103年12月1日 113年2月6日 (9+68/366) 5% 1,237 9 2,671 109年7月2日 113年2月6日 (3+220/366) 5% 481 10 2,523 111年8月17日 113年2月6日 (1+174/366) 5% 186 11 2,556 112年6月21日 113年2月6日 (231/366) 5% 81 12 王永慧 600萬 108年3月1日 113年2月6日 (4+343/366) 5% 148萬1,148 13 2,693 102年11月29日 113年2月6日 (10+70/366) 5% 1,372 14 2,693 103年12月1日 113年2月6日 (9+68/366) 5% 1,237 15 王永旭 600萬 108年3月1日 113年2月6日 (4+343/366) 5% 148萬1,148 16 2,693 102年11月29日 113年2月6日 (10+70/366) 5% 1,372 17 2,693 103年12月1日 113年2月6日 (9+68/366) 5% 1,237 小計 409萬9,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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