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代墊款

日期

2024-12-02

案號

SLDV-113-訴-1874-20241202-2

字號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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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874號 原 告 蔡稔悌 訴訟代理人 呂紹凡律師 李佶穎律師 被 告 利得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淳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代墊款事件,因被告於民國一百一十三年 十一月二十六日言詞辯論期日,未經合法代理,爰命再開言詞辯 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沛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書記官 羅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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