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請求分割共有物
日期
2024-12-06
案號
SLDV-113-重訴-435-20241206-1
字號
重訴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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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435號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訴訟代理人 廖啓邦 被 告 陳鴻麟 陳鴻章 訴訟代理人 陳麗玲 上列當事人間代位請求分割遺產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1月20 日言詞辯論終結,惟因本件事實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並指定於113年12月25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另行言 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筠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陳芝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