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5-01-15

案號

SLDV-113-除-600-20250115-1

字號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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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600號 聲 請 人 許素誥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月6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49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2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高御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5  日                書記官 楊宗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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