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5-01-23
案號
SLDV-113-除-643-20250123-1
字號
除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643號 聲 請 人 劉明昇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22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51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16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4年1月23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銘宏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4年1月23日 書記官 陳姵勻 附表 發行公司 證券字號(股票編號) 股數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89ND1150364 2 1000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89ND1150365 4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