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日期

2025-01-22

案號

SLDV-113-除-664-20250122-1

字號

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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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664號 聲 請 人 浦永堅(即李榮容之繼承人) 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15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聯華實業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492號公示催 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25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爰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月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書記官 李佩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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