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代墊款
日期
2024-11-19
案號
SLEV-113-士小-1406-20241119-2
字號
士小
法院
士林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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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士小字第1406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蒙德里安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楊璇璇 被 上訴 人 即 原 告 劉慧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代墊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3年10月1 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之訴訟標的 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149元,應徵上訴審裁判費1,500元,未 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32第2項、第442條第2 項前段之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庭 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9 日 士林簡易庭 法 官 楊峻宇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0 日 書記官 徐子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