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事實上處分權不存在等

日期

2024-12-27

案號

SLEV-113-士簡-886-20241227-2

字號

士簡

法院

士林簡易庭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士簡字第886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祝㨗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祝興國間請求確認事實上處分權不存在等 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 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 )65,52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5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 民事訴訟法第436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 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 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7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 法 官 張明儀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7 日 書記官 劉彥婷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