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日期
2025-02-06
案號
SSEV-113-新小調-962-20250206-1
字號
新小調
法院
新市簡易庭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調解筆錄 113年度新小調字第962號 聲 請 人 林幸雄 代 理 人 林雅葶 林曉菁 相 對 人 羅國賢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新小調字第96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4 年2 月6 日上午9 時42分在臺灣臺南地方法 院新市簡易庭第二法庭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許蕙蘭書 記 官 柯于婷調 解 委 員 黃新弟通 譯 楊新毅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林曉菁 到相 對 人 羅國賢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10,000元,給付方法:㈠當庭給 付新臺幣5,000 元,並經聲請人代理人當庭點收無訛;㈡餘款新臺幣5,000 元,於民國114 年3 月6 日前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林曉菁 相 對 人 羅國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6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書 記 官 柯于婷 法 官 許蕙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6 日 書 記 官 柯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