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2-31

案號

TCDM-112-交附民-599-20241231-1

字號

交附民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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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交附民字第599號 原 告 張桓瑋 張峻赫 兼上列2人之 法定代理人 梁芳榕 被 告 曹員誌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交易字第1071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 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 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柏駿 法 官 路逸涵 法 官 曹錫泓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毅皓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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