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自由等

日期

2024-11-28

案號

TCDM-113-中簡附民-99-20241128-1

字號

中簡附民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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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中簡附民字第99號 原 告 王志祿 被 告 黃 凱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中簡字第1696號妨害自由等案件,經原 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 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 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戰諭威 法 官 陳怡秀 法 官 李依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詹東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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