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06

案號

TCDM-113-交簡附民-227-20241106-1

字號

交簡附民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113年度交簡附民字第227號 原 告 陳世豪 被 告 林栩毅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交簡字第663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 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本院民事庭。   理 由 一、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法院認附帶民事訴訟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者,得以合議裁定移送該法院之民事庭,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且第504條之規定,就適用簡易訴訟程序案件之附帶民事訴訟,準用之,此觀同法第505條第1項規定自明。 二、被告林栩毅所涉本院113年度交簡字第663號過失傷害案件, 經原告陳世豪具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審酌該附帶民事訴訟之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6  日          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湯有朋                    法 官 黃品瑜                    法 官 鄭咏欣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薛美怡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6  日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