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2-13

案號

TCDM-113-侵附民-10-20250213-1

字號

侵附民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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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侵附民字第10號 原 告 AB000-A112591號 (真實姓名、住址詳卷)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AB000-A112591A號 (真實姓名、住址詳卷) AB000-A112591號之父 (真實姓名、住址詳卷) 被 告 乙○○ 被 告 甲○○ 上列被告等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112年度侵訴字第233號),經 原告等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本案事件繁雜,非 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 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3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簡芳潔 法 官 陳建宇 法 官 林皇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江倢妤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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