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18
案號
TCDM-113-侵附民-63-20241118-1
字號
侵附民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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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侵附民字第63號 原 告 A女(代號AB000-A113136,姓名住址詳卷) 兼法定代理人 A女之父(姓名住址詳卷) A女之母(代號AB000-A113136B,姓名住址詳卷) 被 告 AB000-A113136A(姓名住址詳卷) (另案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罪案件(113年度侵訴字第151號),經原 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 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王靖茹 法 官 丁智慧 法 官 陳盈睿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巫偉凱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