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0-21
案號
TCDM-113-原附民-113-20241021-1
字號
原附民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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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原附民字第113號 原 告 陳家強 被 告 葉子誠 陳怡如 (另案在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執行中) 葉仁傑 (另案在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被告等因詐欺等案件(113年度原金訴字第52號),經原告 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 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 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林芳如 法 官 張美眉 法 官 曹宜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晏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