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日期
2024-10-29
案號
TCDM-113-單禁沒-630-20241029-1
字號
單禁沒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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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單禁沒字第630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志峰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13年度戒毒偵 字第139號、第140號、141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3年度聲 沒字第31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王志峰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 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下稱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3年度戒毒偵字第133號、第134號、第135號、第136號、第137號、第138號、第139號、第140號、141號為不起訴之處分,而扣案如附表「扣案物」欄位所示之物,有附表「檢驗結果」欄位所示之成分,並有附表「卷證出處」欄位所示之檢驗報告附卷可稽,分別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2款所規定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屬違禁物,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同法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單獨聲請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查獲之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 均沒收銷燬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次按違禁物,不論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38條第1項、同法第40條第2項亦分別規定甚明。又海洛因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1項第1款所規範之第一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大麻均為同條例第2條第1項第2款所規範之第二級毒品,皆禁止持有、施用,自屬違禁物無訛,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l項前段規定,沒收銷燬之。 三、經查: ㈠被告前於111年7月3日至同年9月1日間,因施用第一級毒品海 洛因、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案件,經本院以112年度毒聲字第112號裁定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復經本院112年度毒聲字第732號刑事裁定,令施以強制戒治,再因所受強制戒治已滿6個月,經各階段評估結果,認無繼續執行強制戒治之必要,於113年5月6日釋放,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並因此作成113年度戒毒偵字第133號、第134號、第135號、第136號、第137號、第138號、第139號、第140號、141號不起訴之處分,均因不得再議而皆於113年6月30日確定等情,有上開裁定、不起訴之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 ㈡附表編號1所示之扣案物(參臺中地檢署112年度毒保字第437 號扣案物品清單編號2)經送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結果,均檢出含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內含7小包,其中3小包所含之海洛因純質淨重合計4.99公克、另4小包所含之海洛因純質淨重合計0.57公克),有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12年10月4日調科壹字第11223920530號鑑定書在卷可參,足見該扣案物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之第一級毒品,屬違禁物無訛。 ㈢附表編號2所示之扣案物(參臺中地檢署112年度安保字第110 6號扣案物品清單)經送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定結果,均檢出含第二級甲基安非他命成分(內含5小包,其所含之甲基安非他命純質淨重合計8.79公克),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療鑑字第1120500559、0000000000號鑑驗書附卷可稽,足見該扣案物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第二級毒品,確為違禁物。 ㈣附表編號3所示之扣案物(參臺中地檢署112毒保字第494號扣 押物清單)經送法務部調查局鑑定結果,均檢出含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內含8小包,其中4小包所含之海洛因純質淨重合計4.07公克、另3小包所含之海洛因純質淨重合計5.24公克、另1小包所含之海洛因純質淨重為1.92公克),有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12年11月23日調科壹字第11223924740號鑑定書存卷可佐,足見該扣案物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之第一級毒品,足認係違禁物。 ㈤附表編號4所示之扣案物(參臺中地檢署112年度安保字第129 2號扣案物品清單)經送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定結果,認定均含第二級甲基安非他命成分(內含10小包,其所含之甲基安非他命純質淨重推估合計9.5306公克),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療鑑字第1120900090號、第000000000號鑑驗書附卷可稽,足見該扣案物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第二級毒品,委實屬違禁物。 ㈥附表編號5所示之扣案物(參臺中地檢署112年度毒保字第493 號扣案物品清單)經送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結果,認定均含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內含2小包,其所含之大麻純質淨重分別為0.51公克、0.7321公克),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療鑑字第1120900090號鑑驗書附卷可稽,足見該扣案物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第二級毒品,經核為違禁物。 ㈦附表編號6所示之扣案物(參臺中地檢署112年度安保字第149 3號扣案物品清單)經送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定結果,認定含第二級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療鑑字第1120800442號、第0000000000號鑑驗書附卷可稽,足見該扣案物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第二級毒品,確係違禁物。 ㈧附表編號7所示之扣案物(參臺中地檢署112年度安保字第149 3號扣案物品清單)經送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鑑定結果,認定含第一級海洛因成分,有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療鑑字第1120800442號鑑驗書附卷可稽,足見該扣案物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之第一級毒品,屬違禁物無訛。 ㈨綜上,附表所列之扣案物均為違禁物無訛,除於鑑驗時已用 罄滅失皆不再諭知沒收銷燬之部分外,其餘部分均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沒收銷燬之;又盛裝扣案毒品之包裝袋,因現今所採行之鑑驗方式,包裝袋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將之完全析離,且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應視同毒品,均併予沒收銷燬之(包裝袋部分聲請書漏列,由本院逕補充之)。從而,本件聲請人之聲請,均核無不合而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 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前段、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9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林皇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 附繕本) 書記官 吳佳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9 日 附表 編號 案號 扣案物 檢驗結果 卷證出處 處理 1 113年度戒毒偵字第139號 海洛因7包 1、送驗塊狀檢品3包 (1)驗餘淨重:合計5.77公克 (2)驗出結果: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純度86.48%,總純質淨重4.99公克 2、送驗米白色粉末檢品4包 (1)驗餘淨重:合計2.12公克 (2)驗出結果: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純度26.28%,總純質淨重0.57公克 1、112年度毒保字第437號扣案物品清單編號2(112年度毒偵字第2121號卷第165頁) 2、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12年10月4日調科壹字第11223920530號鑑定書(112年度毒偵字第2121號卷第189、190頁) 沒收銷燬 2 甲基安非他命5包 1、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1.5531公克 (2)驗餘淨重:1.5194公克 (3)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2、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0.9104公克 (2)驗餘淨重:0.8979公克 (3)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3、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3.3676公克 (2)驗餘淨重:3.3262公克 (3)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4、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3.2973公克 (2)驗餘淨重:3.2946公克 (3)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5、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3.3220公克 (2)驗餘淨重:3.2970公克 (3)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6、檢品編號B0000000號(取樣自檢品編號B0000000至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12.4504公克 (2)驗餘淨重:12.6054公克 (3)檢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純度70.6%,純質淨重8.7900公克 1、112年度安保字第1106號扣案物品清單(112年度毒偵字第2121號卷第173頁) 2、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療鑑字第1120500559、0000000000號鑑驗書(112年度毒偵字第2121號卷第179、181、183頁;同112年度核交字第670號卷第7、9、11頁) 沒收銷燬 3 113年度戒毒偵字第140號 海洛因8包 1、送驗米白色粉末檢品4包 (1)驗餘淨重:合計5.30公克 (2)驗出結果: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純度76.21%,總純質淨重4.07公克 2、送驗塊狀檢品3包 (1)驗餘淨重:合計6.58公克 (2)驗出結果: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純度79.18%,總純質淨重5.24公克 3、送驗米白色粉末檢品1包 (1)驗前淨重:2.60公克 (2)驗餘淨重:1.92公克 (3)驗出結果: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1、112年度毒保字第494號扣押物清單(112年度核交字第1026號卷第73頁) 2、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12年11月23日調科壹字第11223924740號鑑定書(112年度核交字第1026號卷第19、20頁) 沒收銷燬 4 甲基安非他命10包 1、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17.0847公克 (2)驗餘淨重:16.9458公克 (3)驗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2、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1.4221公克 (2)驗餘淨重:1.3717公克 (3)驗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3、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3.2466公克 (2)驗餘淨重:3.1922公克 (3)驗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4、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0.2317公克 (2)驗餘淨重:0.2197公克 (3)驗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5、檢品編號:B0000000號(取自檢品編號B0000000~B0000000) (0)驗前淨重:21.9851公克 (2)驗餘淨重:21.7294公克 (3)驗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純度26.5%,純質淨重5.8261公克 (4)以此推估檢品10包,驗前總淨重35.2853公克,甲基安非他命總純質淨重9.5306公克 1、112年度安保字第1292號扣押物品清單(112年度核交字第1026號卷第39頁) 2、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療鑑字第1120900090號、第000000000號鑑驗書(112年度核交字第1026號卷第9、11、13、15頁;同該卷第29、31、33、35頁;同該卷第47、47-1、49、51頁;同該卷第63、65、67、69頁;同該卷第81、83、85、87頁;同該卷第103至106頁;同112年度毒偵字第4249號第315、317、319、321頁) 沒收銷燬 5 大麻2包 1、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0.5291公克 (2)驗餘淨重:0.5100公克 (3)驗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第24項毒品大麻 2、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0.7719克 (2)驗餘淨重:0.7321公克 (3)驗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第24項毒品大麻 1、112年度毒保字第493號扣押物品清單(112年度核交字第1026號卷第55頁) 2、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療鑑字第1120900090號鑑驗書(112年度核交字第1026號卷第13、15頁;同該卷第29、31頁;同該卷第47、47-1頁;同該卷第63、65頁;同該卷第81、83頁;同該卷第103、104頁;同112年度毒偵字第4249號第315、317頁) 沒收銷燬 6 113年度戒毒偵字第141號 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梅錠1顆 1、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2.0090公克 (2)驗餘淨重:1.3504公克 (3)驗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2、檢品編號:B0000000(取樣自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2.0090公克 (2)驗餘淨重:1.3504公克 (3)驗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1、112年度安保字第1493號扣押物品清單(112年度毒偵字第4249號卷第281頁) 2、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療鑑字第1120800442號、第0000000000號鑑驗書(112年度毒偵字第4249號卷第147、149、151、153頁;同該卷第287至290頁;同該卷第299至302頁) 沒收銷燬 7 大麻煙油1個 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16.0394公克 2、驗餘淨重:16.0021公克 3、驗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第24項毒品大麻 1、112年度毒保字第585號扣押物品清單(112年度毒偵字第4249號卷第293頁) 2、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療鑑字第1120800442號鑑驗書(112年度毒偵字第4249號卷第147、149頁;同該卷第287、288頁;同該卷第299、300頁) 沒收銷燬 8 甲基安非他命1包 檢品編號:B0000000號 1、驗前淨重:0.4562公克 2、驗餘淨重:0.4426公克 3、驗出結果: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1、112年度安保字第1493號扣押物品清單(112年度毒偵字第4249號卷第281頁) 2、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草療鑑字第1120800442號鑑驗書(112年度毒偵字第4249號卷第147、149頁;同該卷第287、288頁;同該卷第299、300頁) 沒收銷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