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日期
2024-10-09
案號
TCDM-113-易-2369-20241009-1
字號
易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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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2369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秀子 公設辯護人 蔡育萍 輔 佐 人 即被告之孫 田原彰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23920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辯論。 理 由 一、按辯論終結後,遇有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開辯論,刑事訴 訟法第291條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林秀子竊盜案件,於辯論終結後,尚有應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9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王宥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曾靖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