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13
案號
TCDM-113-簡附民-443-20241113-1
字號
簡附民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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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簡附民字第443號 原 告 臺中市農會 法定代理人 魏敏昭 被 告 張家宥 上列被告因毀棄損壞案件(113年度簡字第1970號;原案號113年 度易字第3477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 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 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洪瑞隆 法 官 劉育綾 法 官 張雅涵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佳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