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日期
2024-11-14
案號
TCDM-113-聲-3083-20241114-1
字號
聲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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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3083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蘇祐德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聲字第267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蘇祐德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及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 。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本件受刑人蘇祐德因違反藥事法等罪,先後 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五十一條規定定之;又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51條第5款、第53條定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 所示之刑,均確定在案,有上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附卷可稽,而其中受刑人犯附表編號2、3、8所示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附表編號1、5所示為不得易科罰金、但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附表編號4、6、7所示為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固不得併合處罰,惟受刑人業經具狀聲請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附卷可稽,自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依同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刑。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本院認為正當。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各罪之犯罪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動機、侵害法益種類、責任非難程度及受刑人對本案表示無意見等情,定其應執行之刑為如主文所示。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雖業經執行完畢,惟此部分與其所犯如附表編號4至8所示之罪,因符合數罪併罰規定,仍應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待檢察官執行時再予扣除;又受刑人所犯原得易科罰金之罪,因與不得易科之罪合併處罰,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均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2項、 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方 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 附繕本) 書記官 陳俐蓁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4 日 附表:受刑人蘇祐德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 2 3 罪名 藥事法 交通過失致死 偽造文書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10/09/08 111/03/23 110/11/13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3220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8820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20796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訴字第675號 111年度交訴字第277號 111年度簡字第857號 判決日期 111/05/26 111/08/29 111/08/29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675號 111年度交訴字第277號 111年度簡字第857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06/08 111/09/07 111/09/27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勞(聲請書誤載,逕予更正) 是 是 備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8845號 (編號1至3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123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2683號 (編號1至3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123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1669號 (編號1至3經本院112年度聲字第1235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 編號 4 5 6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事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5年6月(2次) 有期徒刑5年4月(2次)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6年 有期徒刑5年8月 犯罪日期 110/08/06 110/08/13 110/08/14 110/08/17 110/11/08 110/09/05 110/09/09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7083號、111年度偵字第2750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7083號、111年度偵字第2750號 臺中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9550、29551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1年度訴字第663號 111年度訴字第663號 111年度訴字第353號 判決日期 111/11/23 111/11/23 112/07/26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1年度訴字第663號 111年度訴字第663號 111年度訴字第353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03/17 112/03/17 112/08/29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勞(聲請書誤載,逕予更正) 否 備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6424號 (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4月)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6425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1667號 編號 7 8 (以下空白)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6月 犯罪日期 111/03/08 於111年3月8日前之某時許起至111年3月8日為警查獲止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252號等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1252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2年度訴字第359號 112年度訴字第359號 判決日期 112/05/30 112/05/30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12年度訴字第359號 112年度訴字第359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2/06/27 112/06/27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是 備註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3381號 臺中地檢112年度執字第1338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