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日期

2024-10-23

案號

TCDM-113-聲-3102-20241023-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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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3102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黃柏豪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聲字第272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黃柏豪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 刑參年陸月,罰金部分應執行罰金新臺幣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 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柏豪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 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7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併請依照刑法第42條第3項,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 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宣告多數罰金者,則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額以下,定其金額,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7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 三、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業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 所示之刑,並於如附表所載之日期分別確定在案,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足憑。本院衡酌受刑人所犯附表所示數罪之犯罪手段及侵害法益,並考量其犯罪時間之間隔,及本件定其應執行刑之內部界限,於有期徒刑部分為3年8月;罰金部分為新臺幣(下同)16萬元(即上開曾經定應執行刑之罪所示定應執行刑與其餘各罪所示判決刑度加計之總和,計算式:3年2月【附表編號1至8】+6月【附表編號9】;12萬元【附表編號1至8】+4萬元【附表編號9】),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並就罰金部分諭知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另受刑人前經本院通知應於函到5日內陳述本件定其應執行之意見,經受刑人回覆無意見,有本院函暨送達證書附卷可查,足認已予受刑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併為說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 第7款、第42條第3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刑事第十九庭 法 官 蔡有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 附繕本)                 書記官 陳任鈞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3  日 附表: 編號 罪名 宣告刑 犯罪日期(民國) 最後事實審 確定判決 備註 法院、案號 判決日期(民國) 法院、案號 確定日期(民國) 1 洗錢防制法 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4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111年5月24日至27日(共4罪) 臺中地院112年度金簡字第423號 112年8月11日 同左 112年9月19日 編號1至8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2萬元 2 洗錢防制法 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3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111年5月25日 3 洗錢防制法 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111年5月25日 4 洗錢防制法 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111年5月27日 5 洗錢防制法 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111年5月23日至27日(共7罪) 6 洗錢防制法 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111年5月23日 臺中地院112年度金簡字第565號 112年11月29日 同左 113年1月2日 7 洗錢防制法 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111年5月23日 8 洗錢防制法 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111年5月25日至27日(共2罪) 9 洗錢防制法 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4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111年5月25日 臺中地院113年度金簡上字第36號 113年5月29日 同左 113年5月29日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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