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日期
2024-11-11
案號
TCDM-113-聲-3264-20241111-1
字號
聲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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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3264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廖昱翔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字第6719號、113年度執聲字第2860號),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廖昱翔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拾月 。 理 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二、受刑人廖昱翔因犯如附表編號1至11所示各罪,經本院先後 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罪,前經本院以113年度聲字第8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且均經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茲檢察官依受刑人請求就如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附卷可稽,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爰衡酌受刑人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暨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及本院函知受刑人得就本件定應執行刑具狀陳述意見,受刑人具狀表示無意見,有本院陳述意見調查表在卷可稽等情狀,而為整體評價後,定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又按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釋字第144號解釋意旨參照)。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4、6、7、9至11所示之罪原雖得易科罰金,然因與其所犯不得易科罰金之如附表所示其他案件併合處罰之結果,本院於定執行刑時,自無庸為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之記載,併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 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黃佳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 附繕本)。 書記官 蘇文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附表:受刑人廖昱翔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 2 3 罪名 竊盜罪 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 ①至⑥竊盜罪 ⑦竊盜未遂罪 宣告刑 ①有期徒刑4月 ②有期徒刑3月 ③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月 ①有期徒刑5月 ②有期徒刑5月 ③有期徒刑4月 ④有期徒刑4月 ⑤有期徒刑4月 ⑥有期徒刑4月 ⑦有期徒刑3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 附表編號3、4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 犯罪日期 ①111年9月6日 ②111年9月某日 ③111年9月27日 111年10月3日 ①111年12月23日 ②112年2月2日 ③112年1月8日 ④111年11月4日 ⑤112年1月31日 ⑥112年2月23日 ⑦112年1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46059號、112年度偵字第703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46059號、112年度偵字第703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899號、第6281號、第9815號、第10390號、第14913號、第16686號、第1779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簡字 第554號 112年度簡字 第554號 112年度易字 第1094號 判決日期 112年4月28日 112年4月28日 112年7月25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簡字 第554號 112年度簡字 第554號 112年度易字 第109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5月30日 112年5月30日 112年8月2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罪,業經本院以113年度聲字第8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 編號 4 5 6 罪名 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 加重竊盜罪 竊盜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①有期徒刑8月 ②有期徒刑10月 ①有期徒刑4月 ②有期徒刑3月 ③有期徒刑3月 ④有期徒刑3月 ⑤有期徒刑3月 ⑥有期徒刑3月 附表編號3、4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7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 附表編號6、7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 111年11月5日 ①112年1月6日 ②111年12月29日 ①112年4月1日 ②112年1月31日 ③112年3月12日 ④112年5月20日 ⑤112年5月23日 ⑥112年5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899號、第6281號、第9815號、第10390號、第14913號、第16686號、第17793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899號、第6281號、第9815號、第10390號、第14913號、第16686號、第17793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9562號、第23272號、第24761號、第2757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 第1094號 112年度易字 第1094號 112年度易字 第1684號 判決日期 112年7月25日 112年7月25日 112年8月24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 第1094號 112年度易字 第1094號 112年度易字 第168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8月22日 112年8月22日 112年9月1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否 是 備註 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罪,業經本院以113年度聲字第8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 編號 7 8 9 罪名 ①詐欺取財罪 ②詐欺得利罪 ③詐欺取財罪 加重竊盜罪 竊盜罪 宣告刑 ①有期徒刑5月 ②有期徒刑3月 ③有期徒刑3月 ①有期徒刑9月 ②有期徒刑8月 ③有期徒刑7月 ④有期徒刑9月 ①有期徒刑4月 ②有期徒刑3月 ③有期徒刑3月 ④有期徒刑3月 ⑤有期徒刑3月 附表編號6、7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9月 附表編號9、10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 ①112年5月20日至5月21日 ②112年5月20日 ③112年5月23日 ①112年4月21日 ②112年5月10日 ③112年1月7日 ④112年1月4日 ①112年4月4日 ②112年4月14日 ③112年4月19日 ④112年4月19日 ⑤112年4月1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9562號、第23272號、第24761號、第27573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8362號、第28363號、第28761號、第29601號、第30524號、第30545號、第30550號、第32835號、第32897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8362號、第28363號、第28761號、第29601號、第30524號、第30545號、第30550號、第32835號、第3289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 第1684號 112年度易字 第2244號 112年度易字 第2244號 判決日期 112年8月24日 112年12月7日 112年12月7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 第1684號 112年度易字 第2244號 112年度易字 第224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9月19日 113年1月15日 113年1月1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否 是 備註 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罪,業經本院以113年度聲字第8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 編號 10 11 (以下空白) 罪名 ①詐欺得利罪 ②詐欺得利罪 ③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 竊盜罪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3罪) ①有期徒刑5月 ②有期徒刑4月 ③有期徒刑5月 附表編號9、10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犯罪日期 ①112年4月21日 ②112年4月19日 ③112年1月4日 ①112年1月15日 ②112年3月12日 ③112年3月1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8362號、第28363號、第28761號、第29601號、第30524號、第30545號、第30550號、第32835號、第32897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7731號、第3938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 第2244號 112年度易字 第3723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7日 113年3月12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 第2244號 112年度易字 第3723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15日 113年4月3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是 是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