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0-31

案號

TCDM-113-附民-1304-20241031-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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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1304號 原 告 蘇閔貽 訴訟代理人 吳佩書律師 羅閎逸律師 被 告 王薪菱 上列被告因違反醫療法等案件(113年度易字第1403號),經原 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 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31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王靖茹 法 官 陳怡瑾 法 官 陳盈睿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顏嘉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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