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2-12
案號
TCDM-113-附民-2289-20241212-2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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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289號 原 告 卓依誠 被 告 陳綉惠 上列被告因家庭暴力妨害名譽案件(113年度易字第3020號), 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其中本院113年度易字 第3020號刑事判決【附表一】編號2畫底線部分文字經本院認定 為有罪,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 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2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王靖茹 法 官 陳怡瑾 法 官 陳盈睿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顏嘉宏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