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日期
2025-03-21
案號
TCDM-114-單聲沒-43-20250321-1
字號
單聲沒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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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單聲沒字第43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世忠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112年度緩字第3646號、114年度執聲字第663號),本院裁定 如下: 主 文 扣案附表編號1、3所示之物及款項沒收。 其餘聲請駁回。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陳世忠因犯醫療器材管理法未經核 准輸入醫療器材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27923、28865號緩起訴處分,於民國112年10月23日確定,並113年10月22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扣案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物,係供被告本案犯行所用或預備所用之物,扣案附表編號3所示之款項新臺幣(下同)2萬元,則係被告所繳交供扣案之犯罪所得,爰依刑事訴訟法259條之1規定單獨聲請宣告沒收上開扣案物及款項等語。 二、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 為人者,得沒收之;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及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又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亦有明定。經查: ㈠被告因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27923、28865號為緩起訴處分,於112年10月23日確定,並於113年10月22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及相關偵查卷宗為證,堪認為真。 ㈡扣案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係被告所有並供其本案犯行所用或 預備所用之物,而扣案附表編號3所示款項2萬元,則係被告自動繳交供扣案之犯罪所得等情,為被告所供認(見他卷P46、偵28665卷P22),是聲請人單獨聲請宣告沒收該等扣案物及項,核與規定相符,應予准許。至扣案附表編號2所示之物,則係權責機關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向被告購得之物(參見他卷P3至4之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函),已非被告所有,是聲請人此部分聲請核與規定不符,應予駁回。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1項、第2項、第259條之1,裁 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1 日 刑事第二十庭 法 官 王振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 附繕本) 書記官 古紘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1 日 附表: 編號 扣案物 1 okamoto保險套(standard)35盒、okamoto保險套(Large size)6盒、okamoto保險套(Rich Lubricant)23盒、okamoto保險套(L size)26盒、okamoto保險套(綠色長方形)10盒、okamoto保險套(綠色正方形)9盒 註:見偵27923卷P191之112年度保管字第2549號扣押物品清單。 2 岡本0.01超潤滑保險套(藍標)2盒 註:見他卷P23之111年度保管字第4205號收受贓證物品清單。 3 2萬元 註:見偵28865卷P23之112年度扣保字38號扣押物品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