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價金等
日期
2025-03-26
案號
TCDV-111-訴-1759-20250326-1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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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1759號 原 告 黃育晴 黃世尊 詹芊妤 吳萣軒 黃瑜慶 李語譁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詹志宏律師 複 代理人 邱怡菁 被 告 鉅筑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明珊 被 告 蔡宜蓁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仕賢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減少價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鍾宇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林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