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日期

2024-10-04

案號

TCDV-112-訴-2230-20241004-2

字號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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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2230號 上 訴 人 立誠電腦資訊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陳鴻國 上 訴 人 陳菊萍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易沛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債 務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3年8月23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 二審上訴。查本件上訴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9萬元,應徵第 二審裁判費1萬1,235元,此費用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 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如 數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4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吳金玫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4 日 書記官 張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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