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移轉登記

日期

2024-12-25

案號

TCDV-112-訴-3443-20241225-2

字號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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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3443號 上 訴 人 劉芝吟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許寶珠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 人對於民國113年11月29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 本件上訴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2,790,000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28,621元,此費用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 2條第2項之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 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王怡菁 法 官 林依蓉 法 官 謝佳諮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張峻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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