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公示催告)
日期
2024-12-31
案號
TCDV-113-亡-102-20241231-1
字號
亡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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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亡字第102號 聲 請 人 賴明珠 失 蹤 人 施𣝦琳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失蹤人施𣝦琳(女,民國00年0月0日生,國民身分證統 一編號:Z000000000號,籍設臺中市○○區○○路00弄00弄0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7個月內,向本院陳 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 三、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 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江奇峰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黃鈺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