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公示催告)

日期

2024-12-06

案號

TCDV-113-亡-124-20241206-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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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亡字第124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失 蹤 人 陳敖生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失蹤人陳敖生(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國民身分證統 一編號:Z000000000號,籍設臺中市○區○○○巷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7個月內,向本院陳 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 三、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   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江奇峰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黃鈺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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