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宣告(公示催告)

日期

2024-12-02

案號

TCDV-113-亡-127-20241202-1

字號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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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亡字第127號 聲 請 人 陳○旺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失蹤人林○蓮(女、民國00年0月0日生、國民身分證統 一編號:Z000000000號,失蹤前設籍:臺中市○○區○○路0○0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七個月內,向本院陳   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 三、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   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顏淑惠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書記官  蕭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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