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4-11-15
案號
TCDV-113-司促-33346-20241115-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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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33346號 債 權 人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法定代理人 劉文雄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默契空間科技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㈠確認債權人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與法定代理人姓名相符之簽章(不得以職銜章代替)。㈡補正中台灣創新園區研發空間利用管理費支付契約書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