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4-12-16
案號
TCDV-113-司促-36500-20241216-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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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36500號 債 權 人 鄭伊荍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尚若瑋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㈠提出中國信託帳號000000000000為債務人尚若瑋之釋明資料(如存摺封面影本)。㈡提出LINE截圖Shang為債務人尚若瑋之釋明資料。㈢釋明利息自113年7月30日起息之依據為何?㈣提出債務人尚若瑋(住○○市○○區○○○街000號3樓之2)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㈤提出債務人借款30萬元之相關釋明資料(如借據、支票、本票等)。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伃婕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